上海市政府新闻通气会消息:上海市级财政资金投入3.6亿元的“乐品上海”餐饮消费券即将发放,只要位置信息定位在上海的消费者均可申领。
(一)发放额度。市级财政资金投入3.6亿元用于餐饮消费券。
(二)发放对象。位置信息定位在上海的消费者均可申领消费券。
(三)发放时间。结合国庆假期和中国进口博览会,初步安排发放两个轮次,两轮均为1.8亿元。第一轮发放时间从9月28日10点开始,分四周发放,每周额度分别为9000万元、3000万元、3000万元和3000万元。第二轮发放时间为11月,根据第一轮发放情况,确定每周分配额度。
“乐品上海”餐饮消费券共推出四种面额。一是50元面额,餐饮消费满300元每次抵用一张;二是100元面额,餐饮消费满500元每次抵用一张;三是200元面额,餐饮消费满800元每次抵用一张;四是300元面额,餐饮消费满1000元每次抵用一张。
消费券按照高效、便捷、安全和使用灵活的原则,采用“先到先得”方式。在每轮活动开始前至少1天发布活动公告。活动开始后,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相关平台App或小程序,通过位置信息校验是否在上海。每个平台每人每周限领一次,每次限领消费券一张,消费者领取的消费券将存入相应的平台App或小程序。消费券自发放之日起一周内有效,过期后自动纳入额度内并在下一周重新领用。
根据每轮次消费券活动具体安排,消费者可在参与活动商户消费时凭券享受满减抵扣优惠,出示第三方支付App或小程序生成的付款码,自动享受满减抵扣优惠。消费券可与参加活动商家的优惠叠加使用,以扣除商家优惠后的实际消费额享受满减抵扣优惠。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须在有效期内使用,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。严禁将消费券用于购买团购券、预付卡等领域。